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

接受

让一个人接受一件事情,
可以让他快乐的接受,
也可以让他迫不得已的接受;
前者主动方与被动方都高兴;
后者主动方不是很高兴,
被动方很不高兴;

所以作为主动方,
应该尽量让别人快乐的接受,
实在不行就选择让人迫不得已的接受吧。
不过有一个前提,
那就是主动方不但需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,
还需要知道被动方在想什么;

作为被动方,
如果能快乐的接受,
就快乐的接受吧;
如果不能,
就去选择自己能快乐接受的事情吧,
不要选择后者,
那样对人对己都没有好处。
不过有一个原则,
那就是如果选择了,就要快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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